Saturday, November 22, 2014

关于J

发信人: bestyangzhao (bestyangzhao), 信区: Postdoc
标  题: 关于J-1申请豁免的一个问题
关键字: J-1 WAIVER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Nov 22 18:30:07 2014, 美东)

各位同仁大家好,
   
    想请各位帮我分析一下我现在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豁免。
   
    本人2009年11月至2010年10月持J-1签证在美国联合培养一年,回国后在国内一大
学工作,2012年9月中旬(在大陆时间不满2年,还差1.5个月)赴台湾进行科技交流,
至2014年2月份,在这期间,人事关系一直在国内工作单位。
   
    然后2014年3月份又持J-1签证赴美,这次赴美DS2019和签证页上都显示not
subject to 212(e),不知道是因为在台湾签证的缘故,还是有一次J-1的经历。
   
    所以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大家,望好心的朋友解答一下。
    1. 我这种情况需要申请豁免吗?
    2. 如果需要的话,由于在大陆只待满22.5个月,在台湾的1.5个月可以算是为中国
服务吗?

    情况比较特殊,希望有类似经历的朋友帮忙分析一下,不甚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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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WWW 未名空间站 网址:mitbbs.com 移动:在应用商店搜索未名空间·[FROM: 71.]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Postdoc/31369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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