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4, 2014

吃罚单,警察撒谎!我要上庭了!求助!

发信人: chawuciren (查无此人), 信区: Law
标  题: 吃罚单,警察撒谎!我要上庭了!求助!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Jul 28 16:25:31 2014, 美东)

简介:我在去年末吃罚单,Trial by Declaration输了,后来发现警察撒谎!我咽不下
这口气,我下周要去法庭和警察当面对质!虽然去法庭很远,光来去的汽油钱就要大约
140美元,但我就是要讨个说法!如果仍然是输,我就当交学费了,算是让我认识一下
美国政府的丑恶一面。

事情是这样:

我在去年12月23日早晨,和两个朋友高高兴兴的去准备圣诞节的东西。沿着CA99高速公
路向北行驶,在Yosemite南边,被警车pull over。

警察先是问我知不知道我的速度,我答不知。警察说我开到71,限速是55,而且是在建
筑工地区,双倍罚款。我和朋友都很吃惊,我就问:大家都是开在一样的速度,为什么
我被抓?警察答:因为你的车是最快的。

后来收到法庭的信,罚金是五百多美元。

好,现在我来客观的说一下当时的情况。

那时阳光很好,空气能见度高,路面干净,路上的车也挺多,我就是跟着车流的速度,
车流就是大约70。

那段路确实有建筑工地,但是并不都是限速55,而是有65和55的区域,就是说这一段限
速55,下一段65,再下一段55。而我被抓的地方是刚刚进入一个限速55区,警车亮灯的
时候我刚进入限速55区大约50米。而且那一段路边没有建筑工人和机械。我后来又经过
那里好几回,每次车流的速度都是70。

我估计警车就是在限速55区刚开始的地方等着我。我听说警察喜欢在年末开罚单来挣奖
金。我还听说警察喜欢罚外地人。当然这些不能作为争辩的理由。

我申请了Trial by Declaration,我没有请律师,就是自己写了一下当时的情况,强调
我只是跟着车流,不知速度,但是假定当时速度真是71,那我要是比别人慢16,就有危
险了。而且那时那一段路边没有建筑工人和机械。

我以为这件事就这样结束算了。这个警察让我当着朋友的面丢脸,而且让我过新年都不
高兴。我也不索要精神损失费了。

但是,后来法院寄给我的答复是:判我有罪。

我不服气,就索要警察写的Statement,还给法院寄了6块钱的支票,还自己提供回信的
信封并贴好邮票。

看到警察的Statement,我感到震惊!警察在一些细节上撒谎了!而法官是愿意相信警
察的!所以我就输了!

大家常说摆事实,讲道理,可是现在连事实是怎么样都弄不清了!还怎么讲道理呀!

这是警察的说法:
我那时在CA99,在Yosemite北边开车,看见嫌疑车在我前面高速行驶,这段路限速55,
我目测嫌疑车正以70行驶,我激活了警车前方的雷达天线,加速,靠近嫌疑车到少于
100英尺。我测定嫌疑车的速度为71。这违反了22350V.C.—Unsafe Speed.  我观察到
嫌疑车在大约半英里的距离内超过了好几辆其他的车。我勒令嫌疑车停下。我问驾驶员
是否知道速度,他答:不。我给了他上庭通知单,他签字后被释放。测速的工具没问题
,我本人也受正规训练,那天的操作也没问题。嫌疑车的速度不安全是由于建筑工地。
那时有工人在那个区域,这个建筑项目已经历时1年。限速55的标志和双倍罚款建筑区
的标志都合适的安放了。那个区域已经发生过若干车祸。

翻译警察的话又让我气愤了一回。那时没有建筑工人!那个区域肯定已经发生过若干车
祸!不知警察说的“那个区域”是全加州还是全美国!

警察撒谎问题的重点是:
1,按警察的说法,他在Yosemite北边向北开车,然后让我停下(这个说法是有原因的
,见下文)。然而罚单上写的事发地点是Yosemite南边。事实是我在Yosemite南边向北
开车时被停下,我先停在路边,然后警察让我继续开,开到Yosemite路口下高速,然后
我们停在一个加油站,他在那里给我罚单。

2,警察说他在Yosemite北边向北开车是有原因的,就是那个限速55区在Yosemite南边
的距离很短,从限速55区到Yosemite出口一共也只有大约半英里。在这半英里内(按我
的车速还不到30秒),警察看见嫌疑车,目测,激活了雷达天线,加速,靠近嫌疑车到
少于100英尺,测定嫌疑车的速度为71,还观察到嫌疑车在大约半英里的距离内超过了
好几辆其他的车,然后让我停下,我从快车道慢慢靠到路边停下,然后又开了一段开到
Yosemite路口下高速。这是不太可能发生的事,所以警察索性把地点挪到Yosemite北边
,也不提我们在Yosemite出口的加油站说话的事。

3,我们在Yosemite出口的加油站说话的内容,警察的说法:我问驾驶员是否知道速度
,他答:不。可是后面我专门问:大家都是开在一样的速度,为什么我被抓?这个警察
就不提了,反而捏造事实,说我在大约半英里的距离内超过了好几辆其他的车。

我现在的计划是:
1,用事发地点作为突破口,证明警察的供词不可靠。

2,去事发地点拍照,证明在Yosemite南边,限速55区只有一小段。

3,当庭索要警车上的音像记录(MVARS)。罚单上说了有MVARS记录,但是在警察的
Statement里没有提,估计是警察心虚。如果警察说没带,那就说明警察不太称职。

4,提醒法官,警察说了我高速行驶引起他注意,还说我超别人,所以给我开了不安全
的罚单。但是说到不安全的原因,却只说:由于建筑工地。没提对于别的驾驶员和我自
己造成的威胁。这至少说明警察不太专业。

5,我后来又经过事发地点好几回,每次车流的速度都是70。这说明这个警察没有好好
做工作,让危险的状况持续。打击这个警察的形象,间接证明他的话不可靠,因为他的
工作不可靠。

6,如果法官坚持相信警察的鬼话,我要求换个日期重审,那时我会带上当时车里的两
个朋友做人证。这次不带他们是因为他们也忙,法庭又很远。不过我会告诉法官:这次
没有带他们来是因为,我没有想到警察居然当着您的面撒谎!

我想请问:
1,我当庭索要警车上的音像记录(MVARS,罚单上说有),警察会给吗?他可以说没带
来吗?法官会允许警察不带证据吗?

2,如果我声称警察撒谎,我要带人证来,要求重审,法官会批准吗?

轻问大家有什么建议呀?我大约1周后上庭,希望有经验的人士指点!

谢谢!

--
※ 修改:·chawuciren 於 Jul 28 16:54:41 2014 修改本文·[FROM: 71.]
※ 来源:·WWW 未名空间站 网址:mitbbs.com 移动:在应用商店搜索未名空间·[FROM: 71.]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Law/31211653.html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