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xinchong (文革余孽),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习主席英明:中央首次明确裸官“不得提拔”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Jan 15 22:58:24 2014, 美东)
首次明确裸官“不得提拔” - 嗯,这下有好戏看了!
【原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四)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五)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六)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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