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fatblackliar (千里追铊, 正义与邪恶的较量), 信区: WaterWorld
标 题: 夏俊峰死有余辜 (转载)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Sep 25 11:52:50 2013, 美东)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threeheart (氷),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夏俊峰死有余辜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Sep 25 05:43:06 2013, 美东)
不太明白为什么会有人为这个人鸣冤叫屈,更操蛋是竟然有人认为他是英雄,英雄个鸟
毛。
夏虽然属于弱势群体,但他摆摊是违规在先,城管管理也是照章办事。即使有争执,也
只是纠纷范围而不能致人于死地。首先他是带刺肉刀去城管办公室的,这本身就有犯罪
倾向,如果说他在大街上很顺从,所以没有杀人意愿,那你带把刀去城管办公室的目的
是什么?而且把两个城管全杀了,没有其他目击证人,出门后再重伤一人。如果这叫自
卫而不是屠杀,那大部分中国人都可以因口角而肆意屠杀,杀人后可以说是自卫。他的
辩护词说,他杀人是因为城管打他头,他用刀往上乱戳,不记得捅几下。首先,两人都
死了,现场再无其他证人,所以夏的证词是孤证。其次,如果仅仅因为头被打伸手掩护
而自卫,是不会把两个人都弄死的。夏就是个丧心病狂的杀人犯,两死一重伤,判他两
个死刑都不冤。大家都同情他的老婆孩子,死了和重伤的城管就没家,没老婆,没孩子
?操!
如果说TG总是倒行逆施所以判了夏死刑,那可以参考邓玉娇案。邓导致一死一重伤,并
且是政府官员,结果无罪释放。邓无须公知包装,老百姓就认可她是个英雄,并且一致
认为官员是死有余辜。政府无罪释放,事实上也是认可了她的英雄行为。两案都是杀人
,一个是被杀者死有余辜,一个是杀人者死有余辜,这就是是非曲直和正义,TG并没有
偏离太多。
同情弱势群体不是失去是非标准和人性的理由。夏的行为在任何一个有死刑的国家都会
是死刑,如果是在美国,以夏的行为当场就会被击毙,不管警察是对是错。你们这些在
这里为夏鸣冤叫屈的,如果不是跟夏一样失去了理智,就是跟公知母知一样,借机中国
弱势群体而想跟着啃点人血馒头。但无论你假装多么正义,夏这种杀人犯是死有余辜,
他如果被判无罪或免于死刑才是天大的笑话。
--
女口果你能看日月白这句言舌,言兑日月你目艮目青有严重白勺昔文光。
※ 来源:·WWW 未名空间站 海外: mitbbs.com 中国: mitbbs.cn·[FROM: 131.]
Thursday, September 26, 2013
夏俊峰死有余辜 (转载)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