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tnc (long shot),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夏俊峰的最后遗言证明他的死刑不冤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Sep 26 20:31:32 2013, 美东) 
 
政治归政治, 
就法律层面来说, 
一个人在政府机关, 
拔刀相向,连杀两人, 
甚至追杀出屋, 
很难想像是正当防卫。 
 
人不能脸谱化, 
城管队员就一定是坏人? 
街头小贩就一定是老实巴交? 
 
小贩之中也不乏亡命之徒! 
更为可恨的是: 
杀人者一家都把自己当受害者, 
他们有没有对无缘无故失去 
的两个生命表示忏悔和痛心? 
 
夏的最后遗言证明他的死刑不冤, 
因为他还是认为杀人有理,没有一点后悔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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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tnc 於 Sep 26 23:01:40 2013 修改本文·[FROM: 76.] 
※ 来源:·WWW 未名空间站 海外: mitbbs.com 中国: mitbbs.cn·[FRO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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