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bobohu (bobohu),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评一下天一案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Sep 27 10:54:20 2013, 美东)
说实话,真的不应该!这社会,哪里有法制?靠!对待个孩子,10年,太狠了。这不
是在帮助孩子,这是扼杀一个生命!!太残忍了
那个杨女士和幕后酒吧,太太狠了,这样的人千万离远点。
你说,再怎的,天一还是个孩子,可是,为什么对未成年的保护完全不适用他呢?政府
就放任网络媒体等等等等的未审先判?我记得乒乓球队员马林离婚的案子开始时也是热
炒,可后来这些消息就消失了。按说一定是有什么头头脑脑的出面,不许媒体再拿马林
问题操作了。可对未成年的天一,怎么没有任何力量来制止这些操作呢?相反,都是酒
吧和那个鸡的舆论力量一直镇压着媒体。悲惨!
天一肯定是问题少年,16-17岁的纯真,他早就没了。可是,不是不可救药的吧?
!我认识的一男的,15岁参军,那时是90年代初,总看小马哥那样的电影,影响了
他。他在部队偷油卖钱,偷了很多很多油,后来抓进去。但是家人帮忙把他从军事法庭
救出来了。后来,这小子又去参军了,也犯了事,但不是大事。后来正常转业。现在4
0岁了,生活挺好的,还发了财。
我觉得很多未成年的男孩会有冲动,做了坏事,但真的不要把他们往死里推。给他们个
机会,他们也会成人的。
我觉得判的不公!!!
个人意见,我只是同情弱者!别把我往死里拍!
oh,besides, 那杨女士的责任,法庭一点不考虑?她也不是良家妇女吧?她难道没有色
诱这些孩子,想赚点脏钱的想法?那最后一切的一切都让李天一承担? 我靠!!!这
公平吗?
--
※ 来源:·WWW 未名空间站 海外: mitbbs.com 中国: mitbbs.cn·[FROM: 87.]
Saturday, September 28, 2013
评一下天一案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