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bobohu (bobohu),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评一下天一案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Sep 27 10:54:20 2013, 美东) 
 
 
 
说实话,真的不应该!这社会,哪里有法制?靠!对待个孩子,10年,太狠了。这不 
是在帮助孩子,这是扼杀一个生命!!太残忍了 
 
那个杨女士和幕后酒吧,太太狠了,这样的人千万离远点。 
 
你说,再怎的,天一还是个孩子,可是,为什么对未成年的保护完全不适用他呢?政府 
就放任网络媒体等等等等的未审先判?我记得乒乓球队员马林离婚的案子开始时也是热 
炒,可后来这些消息就消失了。按说一定是有什么头头脑脑的出面,不许媒体再拿马林 
问题操作了。可对未成年的天一,怎么没有任何力量来制止这些操作呢?相反,都是酒 
吧和那个鸡的舆论力量一直镇压着媒体。悲惨! 
 
天一肯定是问题少年,16-17岁的纯真,他早就没了。可是,不是不可救药的吧? 
!我认识的一男的,15岁参军,那时是90年代初,总看小马哥那样的电影,影响了 
他。他在部队偷油卖钱,偷了很多很多油,后来抓进去。但是家人帮忙把他从军事法庭 
救出来了。后来,这小子又去参军了,也犯了事,但不是大事。后来正常转业。现在4 
0岁了,生活挺好的,还发了财。 
 
我觉得很多未成年的男孩会有冲动,做了坏事,但真的不要把他们往死里推。给他们个 
机会,他们也会成人的。 
 
我觉得判的不公!!! 
 
个人意见,我只是同情弱者!别把我往死里拍! 
 
oh,besides, 那杨女士的责任,法庭一点不考虑?她也不是良家妇女吧?她难道没有色 
诱这些孩子,想赚点脏钱的想法?那最后一切的一切都让李天一承担? 我靠!!!这 
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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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September 28, 2013
评一下天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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