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entdel (Del), 信区: EB23 
标  题: 探讨探讨h4 ead比485 ead好用的情形吧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May 22 17:11:17 2015, 美东) 
 
抛砖引玉,先来一个。 
 
1. h1b的485缴上去了,在批之前,以h1 transfer换了雇主。前雇主revoke了140。假 
设140 ead还没有通过或者执行。这种情形下,485应该是不会批的,h4的485 ead也无 
效了吧。但是根据h4 ead中曾经有approve过的符合ac21的140一条,或者h1b超过6年, 
h4 ead还是可以申请和使用的。并且使用了485 ead,身份变成AOS,需要离境才能重新 
申请h4吧。 
 
欢迎指正和补充。 
 
所以我觉得,h4 ead申请既然很简单,无需找律师DIY即可,并且准备的材料是485的 
subset,准备485的过程中h4 ead自然的就准备好了。而且申请费也很少(相较于485) 
。所以可以485和h4 ead都申嘛。 
 
不过上面的这种情形也不是很恰当,h1b transfer之后,h4 ead可能需要重新申请。 
 
再补充一个。 
 
2. h4的pd早于h1b,h4的140是niw。这样如果h4的排期已到,现在有了h4 ead,h4可以 
作为主申请人,放心大胆地交485了。以前没有h4 ead的时候,还要担心的evl问题,现 
在就不存在了。这也是485 ead不能替代的h4 ead的好处。 
 
 
-- 
※ 修改:·entdel 於 May 22 18:15:31 2015 修改本文·[FROM: 68.] 
※ 来源:·WWW 未名空间站 网址:mitbbs.com 移动:在应用商店搜索未名空间·[FROM: 68.] 
Friday, May 22, 2015
探讨探讨h4 ead比485 ead好用的情形吧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