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2, 2014

老妈4月4日北京B2签证秒过~~~分享一下喜悦和经验!

发信人: amberism (抓狂的伊小妮), 信区: Reunion
标  题: 老妈4月4日北京B2签证秒过~~~分享一下喜悦和经验!
关键字: b2,水过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Apr  6 18:54:52 2014, 美东)

长话短说 我今年大四 快毕业了 邀请老妈参加毕业典礼 很想让爸爸一起来 但是因为
是他公务员 所以和单位申请了两次都被拒绝发因私护照后只能作罢

经济方面其实很不利 我妈妈纯家庭主妇 51岁  没有收入很多年了 有几十万股票 但是
都在我名下 说是以后不用弄遗产转让方面的 有一套房子但是在我爸名下 所以其实我
妈等于自己名下啥都木有 而且我没有工作 所以我也提供不了什么财产证明 但是她很
自信 准备用户口本来证明夫妻关系和母女关系 希望VO能够认为这些财产她有份

首先 整个非移民签证过程改了不少 我2012年后没有签过证了 原因再讲 所以2013开始
的新要求不熟 我至少打了中信银行上十个客服电话才把所有的新要求搞清楚 麻烦死了
要先照相填DS160 和以前一样 但是然后要去申请一个CGI号码 就是去大使馆指定网站
先注册 然后按步骤拿到一个神马CGI号码后 凭这个号码加160号码才能去中信交钱 然
后回来后就能预约时间 而且现在不邮寄护照了 只能去最近的中信网店取 注意不是每
个城市都可以 最后打印出一张有两个条形码的纸作为预约证明

然后签证当天 她前面是一个中年男人 定居美国的 配60多岁父亲申请b2 运气很不好
和一个白人女聊了半小时 被拒了 我妈看到这个 紧张坏了 因为她一个人来签 我连常
见问答都没准备 就叫她老实讲就好了 感觉这样更加真实 结果顺利的一塌糊涂

1. 你叫什么名字?
xxx
2.你来美的目的?
参加我女儿的毕业典礼
3.你女儿什么大学?什么专业?几号毕业典礼?
俄亥俄州立大学,会计专业,8月10号
4。你女儿上次回家看你什么时候?
2013年12月份 回来待了三周
(这时候VO居然微笑了 说了句:好孩子!我囧)
5.
VO:你160表说你无业,你有收入吗?
我妈:我虽然无业 但是我老公还在工作 而且我家里有一些股票 我平时就是在炒股 你
需要看我的辅助材料吗?
VO:不用了 你通过了
我妈:谢谢!

然后就这样过了 说实话我很高兴 因为感觉经济上很不有利 心理很打鼓的感觉 没想到
这么顺利 而且任何材料都没要  连邀请函都没有看 我辛苦写了半天 囧

ps我12年后没办过签证是因为13年和lg领证了 他是美籍所以当时我在办绿卡 后来回来
都是用AP 麻烦的是后来我之前有个J1的签证不知道要申请waiver面试被拒了 只有130
批了 再后来我们俩准备毕业就海归 所以就懒得搞绿卡了 所以我现在身份还是回到了
F1 只是现在到8月之前不能再离开美国了

最后附上我的准备清单 希望帮到大家

祝各位父母都水过!!!
参考网页:
http://chinese.usembassy-china.org.cn/niv_business.html

http://www.iflychina.net/forum/topic/66492


需要带去面试的:
1. 护照
2. DS-160表格确认页 (附件1)
3. 一张签证照片,请用透明胶轻轻粘在护照封面,背面用铅笔轻轻写上名字和DS160确
认号码
4. 中信银行收据原件用透明胶轻轻粘在DS160表格确认页下半部分
5. 能够说明您为何一定会返回中国的证据: 出示经济、社会、家庭或其它方面对您具
有约束力的文件,以帮助您证明您在美国短暂停留后有意返回中国。由于个人情况的不
同,申请人应出示的证据也各不相同。下列文件可以帮助签证官评估您是否有意返回中
国:户口本、身份证、雇佣证明、能客观反映您每月收入的工资单、上有正常规律的存
取记录的存折等。
6. 邀请信(附件2)
7. 银行对账单
8. 房产证明
9. 户口本 (证明母女关系和 夫妻共有房产)-可以用来证明母女关系 如果需要更多
的 参见第17项
10. 我的护照复印件和签证页面(附件3和4)
11.我的I20表格 (附件5)
12. 我的i-94表格 (附件6)
13. 我最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1月二月三月(附件7,8,9)
14. CGI缴费号码 (附件10)
15. 机票 (附件11)
16. 酒店确认单 (附件12)
18. 正式成绩单 (附件14)
19. 学校通知可以毕业的电邮 (附件15)

--

※ 来源:·WWW 未名空间站 海外: mitbbs.com 中国: mitbbs.cn·[FROM: 76.]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Recommend/31440985.html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